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七、其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维扬路
联 系 人:林祖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JSZC-*-JSWC-G2024-001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景秀路8号
中标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 量:/ 单 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东和、沈晖、曹仲文、陈海浪、向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1】一534号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7597.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广陵区国庆路395号
联系人:罗威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2室
联 系 人:林祖超
联系方式:*
(略) (略) 的委托,江苏 (略)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七、其他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广陵区国庆路395号
联系人:罗威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维扬路
联 系 人:林祖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JSZC-*-JSWC-G2024-001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景秀路8号
中标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 (略) (略) 新院临时全电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 量:/ 单 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东和、沈晖、曹仲文、陈海浪、向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1】一534号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7597.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广陵区国庆路395号
联系人:罗威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2室
联 系 人:林祖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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