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邀请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9-09-04D-2024-D-D00340C0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塔新兴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中塔新兴 (略) (信用代码:*52K)
统一折扣报价:99%
交转直模块税率:13%
维保服务税率:6%
交货期:供应商自收到采购方的订单后6日(自然日)内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中塔新兴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河北拓信 (略) ,因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上海中兴 (略) ,因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2-28至2024-3-4。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李连意 (采购代理) 投诉电话: *
徐经理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
地址: (略) (略) 邢庄家园31栋1单元901
电话:*
联系人:李连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2月28日】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邀请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9-09-04D-2024-D-D00340C0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室内分布系统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塔新兴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中塔新兴 (略) (信用代码:*52K)
统一折扣报价:99%
交转直模块税率:13%
维保服务税率:6%
交货期:供应商自收到采购方的订单后6日(自然日)内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中塔新兴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河北拓信 (略) ,因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上海中兴 (略) ,因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2-28至2024-3-4。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李连意 (采购代理) 投诉电话: *
徐经理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
地址: (略) (略) 邢庄家园31栋1单元901
电话:*
联系人:李连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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