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1破2号江西星盈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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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赣11破2号江西星盈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星盈破管字第20号

(略) 全体债权人:

(略) (以下简称“星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2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现场、网络线上及邮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确认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164人,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39元;实到会债权人139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5元。

本次会议临时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总计22人,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89元;实到会债权人8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元。

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10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104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147人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8元的87.39%。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二)《是否同意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103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105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40%。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三)《是否同意其为债委会成员(五选三)》

1、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80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0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28%。

2、 (略)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1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2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3、 (略)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1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2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4、江西海德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58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0人。同意总数58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5、李法义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29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30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综上,对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的表决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 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当选为债委会成员。

(四)《是否同意财产管理方案》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83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84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3.82%。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五)《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9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61%。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六)《是否同意垫付财产变价费用》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3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33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0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78%,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七)《是否同意留用人员报酬标准》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3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83%。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八)《是否同意出资筹集破产费用》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26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27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0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0.67%,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九)《是否同意以诉讼方式追缴股东出资》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8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85%,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是否同意以诉讼方式追回应收债权、预付账款》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74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4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51%,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管理人将继续依法开展工作。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江西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星盈破管字第20号

(略) 全体债权人:

(略) (以下简称“星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2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现场、网络线上及邮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确认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164人,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39元;实到会债权人139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5元。

本次会议临时债权组应到会债权人总计22人,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89元;实到会债权人8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元。

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10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104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147人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8元的87.39%。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二)《是否同意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103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105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40%。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三)《是否同意其为债委会成员(五选三)》

1、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80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0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28%。

2、 (略)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1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2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3、 (略)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1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2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4、江西海德 (略)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58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0人。同意总数58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5、李法义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29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30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

综上,对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的表决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 耐王包装(南昌)有限公司当选为债委会成员。

(四)《是否同意财产管理方案》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83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84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3.82%。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五)《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9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61%。表决已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六)《是否同意垫付财产变价费用》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3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33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0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78%,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七)《是否同意留用人员报酬标准》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73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83%。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八)《是否同意出资筹集破产费用》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26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1人。同意总数27人未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0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0.67%,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九)《是否同意以诉讼方式追缴股东出资》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8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80人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6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85%,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是否同意以诉讼方式追回应收债权、预付账款》

在星盈公司确认债权组中,同意72人,在星盈公司临时债权组中,同意2人。同意总数74过出席会议总人数半数,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4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51%,占比未达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决议通过条件。

表决结果:未通过

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管理人将继续依法开展工作。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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