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4〕003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东冶金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29号
成交金额:66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此次需开展土壤调查三宗土地为医药卫生学校西侧地块、临湖丽城东侧地块、 (略) 东侧地块,土地面积分别为288亩、212亩、529亩,现状、范围及具体位置可咨询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自然资源利用股领取CAD图纸和影像图。投标人负责对三宗地块分别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估,根据现状选择快筛检测、走访调查、检查化验等相应流程,各自出具调查报告,确定是否为污染地块,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如有相关情况,根据需要补充监测,出具隐患风险排查及相关预防措施报告。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和行业技术要求,对招标方委托的项目根据地块现场实际状况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祝仁堡、苏德敏、陈学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①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②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供应商业绩:1、洞阳路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12月1日;2、国宾府世家项目配建小学地块第一、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2月17日;3、石桥镇老围乌路西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3月1日。
项目负责人(王万林)业绩:1、太白镇纬六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021年11月1日;2、乌溪镇跨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021年12月16日;3、 (略) 东侧地块第一、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4月8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地址: (略) 湾沚区行政四号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4〕003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东冶金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29号
成交金额:66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湾沚区三宗土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此次需开展土壤调查三宗土地为医药卫生学校西侧地块、临湖丽城东侧地块、 (略) 东侧地块,土地面积分别为288亩、212亩、529亩,现状、范围及具体位置可咨询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自然资源利用股领取CAD图纸和影像图。投标人负责对三宗地块分别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估,根据现状选择快筛检测、走访调查、检查化验等相应流程,各自出具调查报告,确定是否为污染地块,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如有相关情况,根据需要补充监测,出具隐患风险排查及相关预防措施报告。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和行业技术要求,对招标方委托的项目根据地块现场实际状况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祝仁堡、苏德敏、陈学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①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②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供应商业绩:1、洞阳路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12月1日;2、国宾府世家项目配建小学地块第一、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2月17日;3、石桥镇老围乌路西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3月1日。
项目负责人(王万林)业绩:1、太白镇纬六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021年11月1日;2、乌溪镇跨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021年12月16日;3、 (略) 东侧地块第一、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4月8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地址: (略) 湾沚区行政四号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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