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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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18: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里婵、周延、李品芳
总成交金额 ¥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04
采购单位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聪、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荣、021-**8004
附件:
附件1 SHZC*“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磋商文件)定稿2-18.pdf

一、项目编号:SHZC*(招标文件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

供应商地址: (略) 静安区万航渡路684号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里婵、周延、李品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付荣,联系电话:021-*-8004,传真:021-*)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组评审及打分: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得分最高,评审最终得分为: 88.46 分,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9号        

联系方式:陈聪、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021-**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021-**800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18: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里婵、周延、李品芳
总成交金额 ¥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04
采购单位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聪、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荣、021-**8004
附件:
附件1 SHZC*“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磋商文件)定稿2-18.pdf

一、项目编号:SHZC*(招标文件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

供应商地址: (略) 静安区万航渡路684号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项目 “崇·心”系列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及社区康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里婵、周延、李品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付荣,联系电话:021-*-8004,传真:021-*)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组评审及打分:上海阳光精神心理康复服务社得分最高,评审最终得分为: 88.46 分,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9号        

联系方式:陈聪、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021-**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02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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