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0014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04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3-08 10:00
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014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河南乾方 (略) | 925.*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七冶 (略) | 92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乾方 (略) | 李艳娜 | * |
2 | 七冶 (略) | 李强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乾方 (略) | 完全响应 |
2 | 七冶 (略) | 完全响应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电话:010-*;邮箱:*@*ttp://**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 (略) 沈阳分公司
电话:* ,邮箱:*@*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 (略) 沈阳分公司
地址: (略) 和平区
联系人: 薛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赵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ttp://**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0014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04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3-08 10:00
山西中铝华润吕梁轻合金循环产业基地一期50万吨合金铝项目(轻合金部分)电解车间3.5米标高楼面加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014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河南乾方 (略) | 925.*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七冶 (略) | 92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乾方 (略) | 李艳娜 | * |
2 | 七冶 (略) | 李强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乾方 (略) | 完全响应 |
2 | 七冶 (略) | 完全响应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电话:010-*;邮箱:*@*ttp://**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 (略) 沈阳分公司
电话:* ,邮箱:*@*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 (略) 沈阳分公司
地址: (略) 和平区
联系人: 薛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赵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ttp://**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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