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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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区范围为霍邱县区域内。

服务要求:土地储备计划包括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在开展土地储备项目收支平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三年土地储备项目库,对未来三年土地储备总量、结构、时序、预算等方面做出的指引性安排。

年度计划, (略) (略) 场需求,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对当年实施储备的项目在用地规模、地块位置、实施进度、供应用途、资金收支等方面做出的实施性安排。

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包括基本信息填报、历史数据核实,应报未报数据补录和其他相关系统数据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吴长信、张国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 (略) 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1.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367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区范围为霍邱县区域内。

服务要求:土地储备计划包括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在开展土地储备项目收支平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三年土地储备项目库,对未来三年土地储备总量、结构、时序、预算等方面做出的指引性安排。

年度计划, (略) (略) 场需求,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对当年实施储备的项目在用地规模、地块位置、实施进度、供应用途、资金收支等方面做出的实施性安排。

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包括基本信息填报、历史数据核实,应报未报数据补录和其他相关系统数据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吴长信、张国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 (略) 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1.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367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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