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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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年2月29日,依据《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召开了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评审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52项(详见附件),资助金额共95万元。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本次异议受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黄红毅,电话(传真):0763-*,地址: (略) 清城区连江路13号。

附件: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2024年2月29日,依据《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召开了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评审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52项(详见附件),资助金额共95万元。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本次异议受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黄红毅,电话(传真):0763-*,地址: (略) 清城区连江路13号。

附件:202 (略) 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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