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作出的答疑澄清、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P2页,2.6项目实施范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对第二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完成节能效果测评并达到承诺的节能率后实施二期,对第一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
需澄清内容:
(1)冷却塔改造具体指的什么内容?是对填料或喷头改造还是只是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填料(若有)、喷头改造(若有)、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若有)等改造方案,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2)循环水泵均设置有备用泵,是否在此次改造范围内?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泵及备用泵的改造,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问题2、招标文件P69,本项目电价按*方的实际结算电价执行。
需澄清内容: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平均结算电价,同时所有单位按照该电价测算收支,上报分享比例。
答复:以项目所在地的上网综合电价为基准。
问题3、招标文件提出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传统工况能耗。
需澄清内容:为避免各家数据不统一,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各系统水泵和风机的总耗电量?并约定改造前能耗基准,各投标企业上报节电率。否则最终呈现出来各投标企业传统工况能耗基准不一致,导致节电率数据无法对比。
答复:投标方案暂以如下能耗基准:
第一循环水厂运行功率:11000KW
第二循环水厂运行功率:14000KW
总功率:25000KW
全年运行时间按7200小时计。
问题4、招标文件多处均有提到锅炉系统。
P71页,5.13.2 如发生非*方系统及设备原因的*方锅炉系统及设备异常故障,导致节能效果下降时,*方应组织修复,*方应提供协助和支持,费用由*方承担。
P72页,6.10.1 考虑到*方原锅炉系统的安全性,运行中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可以安全地由控制运行切换到非控制运行,保证*方系统和末端的持续和稳定运行。
P73页,9.5 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如遇*方因生产需要而将锅炉系统从能效管理状态切换到工频状态运行,*方应第一时间通知*方,若造成系统投用时间小于7200小时的,*方在下个核算周期中补充。”
多处锅炉系统是笔误?还是本次改造与锅炉系统的密切相关?抑或指的是变频控制系统的旁路功能?
答复:“锅炉系统”修正为“循环水场系统”。
二、补充通知部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2024年3月5日
,"projId":"bfd395fc636b4e2d9a97a4cfbb9a7456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作出的答疑澄清、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P2页,2.6项目实施范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对第二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完成节能效果测评并达到承诺的节能率后实施二期,对第一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
需澄清内容:
(1)冷却塔改造具体指的什么内容?是对填料或喷头改造还是只是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填料(若有)、喷头改造(若有)、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若有)等改造方案,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2)循环水泵均设置有备用泵,是否在此次改造范围内?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泵及备用泵的改造,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问题2、招标文件P69,本项目电价按*方的实际结算电价执行。
需澄清内容: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平均结算电价,同时所有单位按照该电价测算收支,上报分享比例。
答复:以项目所在地的上网综合电价为基准。
问题3、招标文件提出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传统工况能耗。
需澄清内容:为避免各家数据不统一,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各系统水泵和风机的总耗电量?并约定改造前能耗基准,各投标企业上报节电率。否则最终呈现出来各投标企业传统工况能耗基准不一致,导致节电率数据无法对比。
答复:投标方案暂以如下能耗基准:
第一循环水厂运行功率:11000KW
第二循环水厂运行功率:14000KW
总功率:25000KW
全年运行时间按7200小时计。
问题4、招标文件多处均有提到锅炉系统。
P71页,5.13.2 如发生非*方系统及设备原因的*方锅炉系统及设备异常故障,导致节能效果下降时,*方应组织修复,*方应提供协助和支持,费用由*方承担。
P72页,6.10.1 考虑到*方原锅炉系统的安全性,运行中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可以安全地由控制运行切换到非控制运行,保证*方系统和末端的持续和稳定运行。
P73页,9.5 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如遇*方因生产需要而将锅炉系统从能效管理状态切换到工频状态运行,*方应第一时间通知*方,若造成系统投用时间小于7200小时的,*方在下个核算周期中补充。”
多处锅炉系统是笔误?还是本次改造与锅炉系统的密切相关?抑或指的是变频控制系统的旁路功能?
答复:“锅炉系统”修正为“循环水场系统”。
二、补充通知部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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