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591破136号《关于锋领公司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表决结果公告
2023苏0591破136号《关于锋领公司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表决结果公告
苏州 (略) 破产清算案
《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
表决结果公告
苏州 (略) 债权人、债务人:
苏州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李亚男、陈周龙、王二宝向苏州工业 (略) 提出对苏州 (略) (以下简称“锋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苏州工业 (略) 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2023)苏0591破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591破13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事务。
2024年2月28日,苏州 (略) 破产清算案就《关于苏州 (略) 管理人》的报告进行非现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2024年3月8日17:00前。根据管理人对表决情况的统计,现将表决结果通报如下:
管理人发出表决票23家,收回19家,《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有9票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7.37%,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57%;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本案《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经表决未通过。
现对《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债权人、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略) 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起十五日 (略) 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报!
苏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苏州 (略) 破产清算案
《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
表决结果公告
苏州 (略) 债权人、债务人:
苏州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李亚男、陈周龙、王二宝向苏州工业 (略) 提出对苏州 (略) (以下简称“锋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苏州工业 (略) 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2023)苏0591破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591破13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事务。
2024年2月28日,苏州 (略) 破产清算案就《关于苏州 (略) 管理人》的报告进行非现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2024年3月8日17:00前。根据管理人对表决情况的统计,现将表决结果通报如下:
管理人发出表决票23家,收回19家,《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有9票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7.37%,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57%;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本案《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经表决未通过。
现对《 (略) 管理人启动诉讼程序追收应收款的报告》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债权人、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略) 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起十五日 (略) 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报!
苏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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