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矿业公司运矿道路养护施工业务成交结果公布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矿业公司运矿道路养护施工业务成交结果公布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
成交结果公布
(项目编号:GXZLJL-ZB-*)
一、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西 (略)
年预估含税成交总价:124.*万元/年
二、其他
成交供应商地址: 26号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
投诉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10栋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农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2024年03月11日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竞争性谈判评审结果公示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项目编号:GXZLJL-ZB-*)。该项目于2024年03月05日 (略) 平果铝新华区10栋一楼开标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
二、项目编号:GXZLJL-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6日-2024年03月09日
五、预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人名称 | 信用代码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证号) | 最终含税响应总价(万元/年) |
广西 (略) | * MA5KBB8C3L | 三年。合同按一年一签方式进行(即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双方合作意愿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 黄勇恒 A* * | 124.* |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略) 平果铝新华区10栋
联系人:黄先生 农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箱:*@*ttp://**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
投诉联系电话:0776-* 电子邮件:*@*ttp://**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 (略) 广西分公司或广西中铝 (略) 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 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如对 (略) 广西分公司或广西中铝 (略)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中铝 (略)
2024年03月06日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
成交结果公布
(项目编号:GXZLJL-ZB-*)
一、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西 (略)
年预估含税成交总价:124.*万元/年
二、其他
成交供应商地址: 26号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
投诉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10栋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农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2024年03月11日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竞争性谈判评审结果公示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项目编号:GXZLJL-ZB-*)。该项目于2024年03月05日 (略) 平果铝新华区10栋一楼开标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养护施工业务
二、项目编号:GXZLJL-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6日-2024年03月09日
五、预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人名称 | 信用代码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证号) | 最终含税响应总价(万元/年) |
广西 (略) | * MA5KBB8C3L | 三年。合同按一年一签方式进行(即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双方合作意愿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 黄勇恒 A* * | 124.* |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西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略) 平果铝新华区10栋
联系人:黄先生 农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箱:*@*ttp://**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
投诉联系电话:0776-* 电子邮件:*@*ttp://**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 (略) 广西分公司或广西中铝 (略) 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 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如对 (略) 广西分公司或广西中铝 (略)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 (略) 广西分公司综合部(审计部)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中铝 (略)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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