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具有控股权子公司2023~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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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具有控股权子公司2023~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4、成交公告.pdf

一、项目编号:DZSJ-ZB-*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略) (全资子公司及具有控股权 子公司)2023~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1号楼南楼20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 (略) (略) (全资子公 (略) )2023~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方

签订时间

备注

01

(略) (略)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略) (略)

**日

资格 审查 业绩

02

武义交通旅游集团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武义交通旅游集团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3

(略) 国有 (略)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国有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4

(略) 发展 (略)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发展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5

(略) (略) 发展建设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略) 发展建设 (略)

2023年1月

项目 负责人业绩

06

(略) 发展 (略)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发展 (略)

2022年2月 2日

项目 负责人业绩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北斗星城B5栋22楼 ,联系电话:0562-*。
关于招标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招标公告网址:

1、原招标公告网址:http://**

2、补充公告网址:http://**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义安区顺安镇顺凤路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北斗星城B5栋

联系方式: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2-*/*

4、成交公告.pdf

一、项目编号:DZSJ-ZB-*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略) (全资子公司及具有控股权 子公司)2023~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1号楼南楼20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 (略) (略) (全资子公 (略) )2023~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方

签订时间

备注

01

(略) (略)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略) (略)

**日

资格 审查 业绩

02

武义交通旅游集团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武义交通旅游集团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3

(略) 国有 (略)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国有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4

(略) 发展 (略)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发展 (略)

**日

投标人 业绩

05

(略) (略) 发展建设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略) 发展建设 (略)

2023年1月

项目 负责人业绩

06

(略) 发展 (略)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略) 发展 (略)

2022年2月 2日

项目 负责人业绩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北斗星城B5栋22楼 ,联系电话:0562-*。
关于招标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招标公告网址:

1、原招标公告网址:http://**

2、补充公告网址:http://**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义安区顺安镇顺凤路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北斗星城B5栋

联系方式: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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