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DBJG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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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BJG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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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
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
[2018]9 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采购相关规定,现对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资产保
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SPDB-830-ZH-2023FW0019
三、 采购内容:本行信贷风险及其他案件的代理
四、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 候选供应商: (略) 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华栋律师
事务所、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
务所、上海虹桥正瀚(重庆)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重庆文豪律师事务所、 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志和智
律师事务所、 (略) 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
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北
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
律师事务所、重庆瀛寰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重庆比君
律师事务所、重庆康索律师事务所、重庆墨尔墨律师事务所、广东卓
建(重庆)律师事务所、 (略)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
美翎律师事务所、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重庆
鉴识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 (略) 中
闻律师事务所。
六、中选供应商: (略) 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华栋律师事
务所、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
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重庆文豪律师事务所、重庆志和智
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
瀛寰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
七、采购金额(如有):
1.在非特殊情况下的最高限价为单户不超过 20 万元,具体为:(1)
在未委托代理清收的情况下,仅出具非诉讼律师函、法律意见、法律
尽职调查等,按不超过 5000 元(含)/件;(2)代理模式:主要分
为全风险代理模式、半风险代理模式(基础律师费不超过 5 万元);
(3)代理费率:普通案件代理费率按收回金额的 3%以内支付律师费;
特别疑难或标的较小但工作量极大的案件,代理费率按收回金额的
10%以内支付律师费;对质押保证金、银行存单的收回不算作清收成
果,不计收律师费。
2.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价格:包括案件重大复杂、专业性较高,需
要律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方已拟定化解方案,*方仅协助进行
司法程序的;其他*方被诉讼的、单纯保证金解冻的等案件,根据*
方内部管理的规定和*方要求另行确定,*方接受*方单户最高限价
要求。
八、采购数量(如有):按需采购
联系人:上海 (略)
联系方式:*@*ttp://**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
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
[2018]9 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采购相关规定,现对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 2024-2025 年度资产保
全业务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SPDB-830-ZH-2023FW0019
三、 采购内容:本行信贷风险及其他案件的代理
四、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 候选供应商: (略) 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华栋律师
事务所、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
务所、上海虹桥正瀚(重庆)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重庆文豪律师事务所、 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志和智
律师事务所、 (略) 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
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北
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
律师事务所、重庆瀛寰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重庆比君
律师事务所、重庆康索律师事务所、重庆墨尔墨律师事务所、广东卓
建(重庆)律师事务所、 (略)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
美翎律师事务所、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重庆
鉴识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 (略) 中
闻律师事务所。
六、中选供应商: (略) 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华栋律师事
务所、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
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重庆文豪律师事务所、重庆志和智
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
瀛寰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
七、采购金额(如有):
1.在非特殊情况下的最高限价为单户不超过 20 万元,具体为:(1)
在未委托代理清收的情况下,仅出具非诉讼律师函、法律意见、法律
尽职调查等,按不超过 5000 元(含)/件;(2)代理模式:主要分
为全风险代理模式、半风险代理模式(基础律师费不超过 5 万元);
(3)代理费率:普通案件代理费率按收回金额的 3%以内支付律师费;
特别疑难或标的较小但工作量极大的案件,代理费率按收回金额的
10%以内支付律师费;对质押保证金、银行存单的收回不算作清收成
果,不计收律师费。
2.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价格:包括案件重大复杂、专业性较高,需
要律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方已拟定化解方案,*方仅协助进行
司法程序的;其他*方被诉讼的、单纯保证金解冻的等案件,根据*
方内部管理的规定和*方要求另行确定,*方接受*方单户最高限价
要求。
八、采购数量(如有):按需采购
联系人:上海 (略)
联系方式:*@*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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