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JXZFCG(GK)2024-006号
二、项目名称: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新疆 (略) (联合体)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沂蒙山街1300号 |
2 | 报价:*(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克 (略) 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3 | 标项三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标项一 |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和静县 | 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和流转: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总样点1783个,其中:表层样1769个(其中:耕地472个、园地127个、林地52个、草地1118个)、剖面14个(其中:耕地3个、林地2个、草地9个)。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我县1783个总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及样品制备和流转工作,并符合国家、自治区、州土壤普查办发布的全程质量控制要求。 |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普办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并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标项二 |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和静县 | 样品检测化验: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具体包括: (略) 上填报收样的实验室信息, (略) 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的物理、化学指标测定;根据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要求,完成加测项检测指标;按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的内部质控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 |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普办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并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召文,黄豪放,王倩,陈雪峰,杨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和静县农牧大厦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驿站巷4号1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清玉
电 话:*
2024年02月08日
2024年03月13日
附件信息:
113.5K
351.7K
96.5K
一、项目编号: HJXZFCG(GK)2024-006号
二、项目名称: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新疆 (略) (联合体)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沂蒙山街1300号 |
2 | 报价:*(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克 (略) 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3 | 标项三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标项一 |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和静县 | 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和流转: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总样点1783个,其中:表层样1769个(其中:耕地472个、园地127个、林地52个、草地1118个)、剖面14个(其中:耕地3个、林地2个、草地9个)。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我县1783个总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及样品制备和流转工作,并符合国家、自治区、州土壤普查办发布的全程质量控制要求。 |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普办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并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标项二 | 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和静县 | 样品检测化验: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和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具体包括: (略) 上填报收样的实验室信息, (略) 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的物理、化学指标测定;根据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要求,完成加测项检测指标;按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的内部质控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 |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普办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并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召文,黄豪放,王倩,陈雪峰,杨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和静县农牧大厦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驿站巷4号1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清玉
电 话:*
2024年02月08日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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