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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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共 17个环境空气站、 1 辆移动监测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 服务周期:一年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4-801 河北 (略) (略) 长安区北二环东路58号保利立方公寓H3H4-2-1704 2,15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一年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汉青、张建红、段龙、李艳芬、刘俊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0,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亳都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周恒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恒
联系方式:03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共 17个环境空气站、 1 辆移动监测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 服务周期:一年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4-801 河北 (略) (略) 长安区北二环东路58号保利立方公寓H3H4-2-1704 2,15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17个乡镇空气站及移动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一年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汉青、张建红、段龙、李艳芬、刘俊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0,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亳都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周恒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恒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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