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离防护栏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离防护栏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离防护栏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

委托代理编号:HYGJ-XNCG-*

采购人(全称) : 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方 )

供应商(全称 ): (略) (略) (以下简称*方)

2024 年 1月24日由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汇誉 (略) 代理的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 (略) 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通过资格审查、谈判,最后由谈判小组确认并经法定公示无异议,确认*方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了确保该采购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划分双方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价款: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本合同价款是指本项目费、税,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风险费用以及各种因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价款还包含*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二、完工时间及地点 1、完工并验收时间 2024年4月18日之前完工(*方承诺时间)。 2、施工地点: 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具体地点以*方指定为准。

三、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 详见本工程造价预算评审结论中的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工期

1、2024年2月18日开工,2024年4月18日竣工交付*方验收。(雨天除外)

2、提前完工或按合同工期完工则不奖不罚。

3、如遇下列情况经*方现场签证后,工期应相应延后:

①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重大变更,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准,致使施工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③如果*方推迟动工,延迟竣工日期,不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每项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5‰,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达到或超出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

3、由于*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保修

1、本工程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方购回材料后必须经*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方全部负责。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方承担返工费用,并不得顺延工期。

3、本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

4、*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安装隔 (略) 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七、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工程预算经财政评审后审定造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在下浮 10%后通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工程成交价为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方成交的承包金额是完成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承包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无论材料价格上涨、下跌或政策性变化,均不调整承包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2、如因项目变更等原因,合同外增加的项目按材料价格计算并下浮10%,预算中没有单价的项目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及邵阳地区同期,应凭变更通知书及*方签证办理工程款增减结算。

3、在施工期间,如因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时,*方应及时通知*方,以便*方及时申报,待审批后方可施工。

4、验收时,以实际安装隔 (略) 的数量为准,结算评审以验收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人为破坏、损毁的以*方签证为准来计算造价。

5、结算办法:工程结算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结论为准,按合同总价款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预算评审中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建设方据实签证,按预算评审的价格进行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主体工程完工后,通过财政结算评审后60日内支付至财政结算评审价的97%,扣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按 (略) 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执行)。

九、工程承包方式

1、*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双方责任

1、*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 (不可抗拒力除外 )或质量不能保证,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损失额按成交金额的 1.05‰/每日计算直至问题解决。

2、*方自行负责对施工使用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材料丢失或设备损坏,*方将不认可*方的损失和提出的其他要求。

3、*方自行处理好施工现场一切矛盾,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施工延误工期或未能开工,则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并将未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甩项处理,不向*方提出任何赔偿。

4、*方应按*方工作进度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如因*方提供不及时,由此影响工期,竣工期限应相应推迟。

5、*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事故发生。在工程范围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事故由*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程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成交通知书

(5)相应文件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年2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9-*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

备案经办人(签字 ):

备案时间:

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离防护栏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

委托代理编号:HYGJ-XNCG-*

采购人(全称) : 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方 )

供应商(全称 ): (略) (略) (以下简称*方)

2024 年 1月24日由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汇誉 (略) 代理的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中央绿化带安装隔 (略) 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通过资格审查、谈判,最后由谈判小组确认并经法定公示无异议,确认*方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了确保该采购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划分双方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价款: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本合同价款是指本项目费、税,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风险费用以及各种因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价款还包含*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二、完工时间及地点 1、完工并验收时间 2024年4月18日之前完工(*方承诺时间)。 2、施工地点: 新宁县崀山大道、舜皇大道,具体地点以*方指定为准。

三、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 详见本工程造价预算评审结论中的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工期

1、2024年2月18日开工,2024年4月18日竣工交付*方验收。(雨天除外)

2、提前完工或按合同工期完工则不奖不罚。

3、如遇下列情况经*方现场签证后,工期应相应延后:

①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重大变更,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准,致使施工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③如果*方推迟动工,延迟竣工日期,不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每项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5‰,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达到或超出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

3、由于*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保修

1、本工程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方购回材料后必须经*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方全部负责。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方承担返工费用,并不得顺延工期。

3、本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

4、*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安装隔 (略) 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七、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工程预算经财政评审后审定造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在下浮 10%后通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工程成交价为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方成交的承包金额是完成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承包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无论材料价格上涨、下跌或政策性变化,均不调整承包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2、如因项目变更等原因,合同外增加的项目按材料价格计算并下浮10%,预算中没有单价的项目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及邵阳地区同期,应凭变更通知书及*方签证办理工程款增减结算。

3、在施工期间,如因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时,*方应及时通知*方,以便*方及时申报,待审批后方可施工。

4、验收时,以实际安装隔 (略) 的数量为准,结算评审以验收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人为破坏、损毁的以*方签证为准来计算造价。

5、结算办法:工程结算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结论为准,按合同总价款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预算评审中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建设方据实签证,按预算评审的价格进行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主体工程完工后,通过财政结算评审后60日内支付至财政结算评审价的97%,扣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按 (略) 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执行)。

九、工程承包方式

1、*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双方责任

1、*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 (不可抗拒力除外 )或质量不能保证,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损失额按成交金额的 1.05‰/每日计算直至问题解决。

2、*方自行负责对施工使用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材料丢失或设备损坏,*方将不认可*方的损失和提出的其他要求。

3、*方自行处理好施工现场一切矛盾,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施工延误工期或未能开工,则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并将未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甩项处理,不向*方提出任何赔偿。

4、*方应按*方工作进度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如因*方提供不及时,由此影响工期,竣工期限应相应推迟。

5、*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事故发生。在工程范围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事故由*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程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成交通知书

(5)相应文件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年2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9-*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

备案经办人(签字 ):

备案时间: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