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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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

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入围供应商:

序号:1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K-5-1幢办3212

序号:2

供应商名称:安徽彩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村综合楼

四、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胡国良、刘春松、王惠宁、樊远坤、杜安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家成交供应商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金晨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

地 址: (略) 龙子湖区治淮路771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晨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

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蚌埠园区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入围供应商:

序号:1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K-5-1幢办3212

序号:2

供应商名称:安徽彩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村综合楼

四、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胡国良、刘春松、王惠宁、樊远坤、杜安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家成交供应商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金晨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 (略) 建筑工程质 (略) 皖北分站

地 址: (略) 龙子湖区治淮路771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晨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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