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巡特警大队营房改造项目及舟山市公安局驻普陀山值班备勤用房改造项目代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巡特警大队营房改造项目及舟山市公安局驻普陀山值班备勤用房改造项目代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巡特警大队营房改造 (略) 公安局驻普陀山值班备勤用房改造项目代建,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 (略) 组织(邀请)招标。于2024年3月1 (略) 定海区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李哲辉,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 (略)
(项目负责人:叶海明,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方舟 (略)
(项目负责人:王春发,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14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定海区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联系人姓名: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普朱管委会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
由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巡特警大队营房改造 (略) 公安局驻普陀山值班备勤用房改造项目代建,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 (略) 组织(邀请)招标。于2024年3月1 (略) 定海区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李哲辉,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 (略)
(项目负责人:叶海明,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方舟 (略)
(项目负责人:王春发,中标价*元,工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移交使用单位并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务决算、资料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14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略)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定海区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联系人姓名: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普朱管委会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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