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
青医保局函〔2024〕22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中心,省药品采购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有关“首年采购期满后,续签协议时,中选/备选产品续签的价格联动本企业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的规定,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联动价格结果已产生,为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中选/备选品种清单(详见附件1、2、3、4)。
二、续签采购时间
根据《关于执行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3〕31 号)》进行第二年度采购续签。采购期满后,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采购周期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品种与本次集中采购存在交叉的,国采中选结果开始执行后按照国采中选结果执行。
三、协议采购量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在“ (略) 招采子系统”填报的第二年预采购量为准(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必须与中选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在“ (略) 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协议(由医药机构发起)。
(二)按时完成协议量。公立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备选) (略) 渠道,结合临床实际优先采购使用价格低、供应能力足、配送率高的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年度内,如出现药品供应保障不足的情况,剩余协议量医疗机构可选择采购其他能够保障供应的中选(备选)产品,视同为完成协议量。采购年度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备选)企业仍需按中选(备选)价格进行供应。各级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医联体(医共体)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保障供应。
(三)加强供应保障。各申报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按时向配送企业配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的备货需求,确保临床需要;本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后,医疗机构多次投诉无法正常供应的品种企业,将依据有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强采购情况监测。各市州医保部门要强化履约情况监测,通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监管模块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对配送率低的企业,进行通报和函询约谈,确保临床供应使用。
附件:1.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2.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3.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5.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青医保局函〔2024〕22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中心,省药品采购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有关“首年采购期满后,续签协议时,中选/备选产品续签的价格联动本企业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的规定,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联动价格结果已产生,为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中选/备选品种清单(详见附件1、2、3、4)。
二、续签采购时间
根据《关于执行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3〕31 号)》进行第二年度采购续签。采购期满后,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采购周期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品种与本次集中采购存在交叉的,国采中选结果开始执行后按照国采中选结果执行。
三、协议采购量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在“ (略) 招采子系统”填报的第二年预采购量为准(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必须与中选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在“ (略) 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协议(由医药机构发起)。
(二)按时完成协议量。公立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备选) (略) 渠道,结合临床实际优先采购使用价格低、供应能力足、配送率高的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年度内,如出现药品供应保障不足的情况,剩余协议量医疗机构可选择采购其他能够保障供应的中选(备选)产品,视同为完成协议量。采购年度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备选)企业仍需按中选(备选)价格进行供应。各级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医联体(医共体)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保障供应。
(三)加强供应保障。各申报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按时向配送企业配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的备货需求,确保临床需要;本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后,医疗机构多次投诉无法正常供应的品种企业,将依据有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强采购情况监测。各市州医保部门要强化履约情况监测,通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监管模块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对配送率低的企业,进行通报和函询约谈,确保临床供应使用。
附件:1.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2.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3.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第二年续签产品清单
5.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