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厨余垃圾拖运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厨余垃圾拖运项目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将望岳街道范围内小区(下表)的厨余(湿)垃圾从集置点收集运输至街道指定的公共厨余(湿)垃圾站内。 望岳街道厨余垃圾集置点 序号 | 社区名称 | 小区名称 | 1 | 八方社区 | A区 | 2 | B区 | 3 | C区 | 4 | D区 | 5 | 诚兴社区 | 诚兴1 | 6 | 诚兴1栋 | 7 | 银太家园 | 8 | 诚兴幼儿园 | 9 | 盛世耀凯 | 10 | (略) 社区 | 景芳新寓 | 11 | 金星公寓 | 12 | 长塘子小区 | 13 | 荣泰广场 | 14 | 道坡小区 | 15 | 谷峰村 | 谷峰小区 | 16 | 谷山村 | 岳鞍阁一期 | 17 | 岳鞍阁二期 | 18 | 新诚筹备社区 | (略) | 19 | (略) | 20 | 恒华社区 | 谷山里 | 21 | 北京御园一期 | 22 | 北京御园二期 | 23 | 恒大华府 | 24 | 金星新村社区 | 金星景园 | 25 | 山水新城 | 26 | 金星佳园 | 27 | 枫雅名苑 | 28 | 广泰锦苑 | 29 | 莱茵社区 | B区 | 30 | A区 | 31 | 奥克斯缔*城 | 32 | 步步高缔*城 | 33 | 藕塘村 | 藕塘安置小区 | 34 | 七里营社区 | (略) | 35 | (略) | 36 | 金峰农安小区 | 37 | 联美品格 | 38 | 万越社区 | 卓越二期 | 39 | 卓越一期 | 40 | 卓越三期 | 41 | 万象府台 | 42 | 窑塘社区 | 金峰H区1 | 43 | 金峰H区2 | 44 | 丽都桃源 | 45 | 窑塘一队 | (2)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厨余垃圾运输费为178元/吨按实结算(含增值税额*/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01 —— 2024-07-31 3.2 履行地点: (略) 岳麓区望岳街道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街道牵头,以小区为单位,在每个小区设置厨余(湿)垃圾集置点。*方结合望岳街道的实际情况划 (略) 以及排班。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厨余(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1)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余(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 (2)本项目要求: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每日至少到各小区厨余(湿)垃圾集置点厨余(湿)垃圾桶收运一次厨余(湿)垃圾,做到每个厨余(湿)垃圾集置点的厨余(湿)垃圾桶内垃圾日产日消,应收尽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为实现厨余(湿)垃圾收运的痕迹管理,采用人工逐一录入登记台账,包含厨余(湿)垃圾产生小区集置点的名称、地址、收集时间日收集次数、日累计湿垃圾桶数、备注等。 (4)特殊时期(采购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区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方统一调度指挥。 (5)根据望岳街道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新建小区建设情况,新增加的厨余垃圾集置点,*方应及时告知*方,*方应对增加厨余垃圾集置点的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1)付款人: (略) 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 (2)本项目结算方式:具体以下方式计算 成交单价(178元/吨)×岳麓区环卫维护中心每日出具的重量(吨) (3)付款方式:*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厨余(湿)垃圾收运计重台账作为结算凭证,开具实付金额的发票后,每月按实支付一次。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 (略) 湘府支行(湖南 (略) :*7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车辆设备 | 须配备外形尺寸为5115*1740*2400专用厨余(湿)垃圾运输车辆一台且能与120升垃圾桶及厨余(湿)垃圾站配套作业,合法手续齐全,车辆车况良好; | 10 | 缺一项扣10分(在规定期未整改,*方有权解除合同) | 厨余(湿)垃圾清运车辆需按采购人要求,车身颜色一致,车辆有固定编号,在 (略) 名称或图标 | 10 | 缺一项扣4分 | 收运人员 | 拖运车辆上配有一名驾驶员、一名文员和随车清洁工具(扫把、铁铲、手套等) | 5 | 缺一项扣0.5分 | 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上班统一工装,佩戴工号牌上岗,语言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 5 | 迟到、早退、未佩戴工号牌每人次扣0.5分 | 驾驶员必须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成交供应商必须每月对驾驶员所持证照进行检查 | 5 | 缺一项扣1分 | 收运要求 | 及时履行收运,将集置点厨余(湿)垃圾运送至厨余(湿)垃圾站,要求每天定时定点上门进行1——2次。 | 10 | 出现一个集置点未及时收运,每个点扣0.5分 | 必须做好收运台账登记并每周上报采购人检查,台账内容应准确、字迹清晰。驾驶员必须按时填写,随车携带。 | 5 | 缺1天登记每次扣0.5分;未随车携带扣0.5分每次 | 车辆必须做到净车收运,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漏液滴落,杜绝二次污染 | 5 | 车容不整扣0.2分每次;有沿途沙漏每次扣0.5分 | 每天对每台车辆收运的集置点、桶数等进行造表统计,每周报城管办 | 5 | 每周漏报扣1分 | 做好厨余(湿)垃圾收运服务工作,不得违反程序、索拿卡要等 | 5 | 发现向社区(物业公司)索拿卡要每次扣2分 | 如遇车辆故障,无法及时收运厨余(湿)垃圾的,应及时调配车辆进行收运,并报备城管办 | 10 | 没有调配车辆运输每次扣5分;没有及时报备扣1分 | 其他投诉 | 在厨余(湿)垃圾拖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分三类:一类为城管办电话、QQ微信工作群、上门投诉等一般性投诉); | 5 | 发生查证属实投诉每次扣2分 | 区长信箱、 (略) 民热线等 | 5 | 发生查证属实投诉每次扣2.5分 | 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 | 10 | 每次扣5分 | 出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 5 | 每次扣5分 | 注:以上考核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 (略) 财 (略) 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服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单位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为便于监管,要求厨余(湿)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确保收运处理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 6.2*方必须避守劳动法规,依法为收集运输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牛育保略定期为作业工人在区 (略) 进行体检等。为作业工发放加班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承包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安善处置。 6.3*方必须保证人员队*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备。 6.4*方应及时向街道城管办报送各个社区垃圾分类厨余(湿)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台账,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送至中转站的厨余垃圾质量不合格,不归*方承担。 6.5*方在进场之日,向采购人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厨余(湿)垃运输车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为准)。 6.6*方为*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服务期内,**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2)*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岳麓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磋商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4栋*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