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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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8640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友谊东路334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91.19104

第二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3号楼-1至9层101内8层01-02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89.7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设,在国家级价格体系指导下,根据本级行政区域情况对国家级均质区域进行细化,形成自治区级均质区域,通过补充调查与采集自治区级均质区域的样点价格信息,计算自治区级均质区域资产清查价格,确定县级平均价格。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民所有农用地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平均价格确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2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 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 格体系建设,以全民所有 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自下而上”的 方式建设价格体系,对于 已建立城镇基准地价的区 县,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底线控制后,形成区县国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对于未建立城镇基准地价的区县,利用城镇土地等别成果推算本县级行政区的区域平均地价,最后汇总形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3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年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设,在国家级价格体系指导下,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禀赋划分自治区级生产集中区,通过补充调查与采集自治区级生产集中区的样点价格信息,计算标准矿山资产价值,作为测算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的指导标准,计算自治区级矿产资源资产价格, (略) 级调整系数,测算下一级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资产价格。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资产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 (略) 级调整系数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4

西藏自治区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成果自治区级统筹、成果质量把控、项目进度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工作范畴内的相关技术培训、交流、调研。

为保障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阶段将组织多次技术培训、工作交流和实地调研,编制具有较强指导作用的项目设计书。同时,对项目整个生产周期,开展全过程成果质量把控和项目进度管理,保障项目成果质量可靠、完成时间准时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对项目进行全面统筹,全过程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6月底前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第二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1)更新自治区森林资源均质区域平均价格在 (略) 域国家级均质区域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以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均质区域为单位,抽取各均质区域30%样点县开展林地和林木价格信号采集和更新,评估确定基于基准时点的自治区各均质区域林地和林木平均价格。(2)确定县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调整系数与均价补充采集样点县范围外的区、县森林资源林地和林木交易样点,设置自治区级价格调整系数。根据基准时点 自治区级均质区域林地平均价,用林地自治区级调整系数,修正到均质区域内各县(市、区)林地平均价;根据均质区域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能源林林木单位面积平均价,用林木自治区级调整系数,修正到均质区域内各县(市、区)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能源林的主要树种林木平均价。

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价格修正体系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具体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依据 (略) 域国家级均质区域划分成果表,确定西藏自治区草原资源均质区域。以自治区均质区域为单位,抽取30%的点采集县(市、区),收集基于基准时点的样点采集县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数据及草地流转交易案例,测算、更新均质区域草地平均价格。计算自治区级草地价格调整系数,采用调整系数对均质区域草地平均价格进行修正,测算县级区域草地平均价格。 对邻近均质区域平均价格进行统筹平衡。

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价格修正体系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具体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勇,吕云川,刘海金,曹叶伟,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第一标段:41520元、第二标段:207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林廓北路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采购人) 谭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0891-*/* 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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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8640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友谊东路334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91.19104

第二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3号楼-1至9层101内8层01-02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89.7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设,在国家级价格体系指导下,根据本级行政区域情况对国家级均质区域进行细化,形成自治区级均质区域,通过补充调查与采集自治区级均质区域的样点价格信息,计算自治区级均质区域资产清查价格,确定县级平均价格。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民所有农用地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平均价格确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2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 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 格体系建设,以全民所有 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自下而上”的 方式建设价格体系,对于 已建立城镇基准地价的区 县,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底线控制后,形成区县国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对于未建立城镇基准地价的区县,利用城镇土地等别成果推算本县级行政区的区域平均地价,最后汇总形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3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针对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年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设,在国家级价格体系指导下,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禀赋划分自治区级生产集中区,通过补充调查与采集自治区级生产集中区的样点价格信息,计算标准矿山资产价值,作为测算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的指导标准,计算自治区级矿产资源资产价格, (略) 级调整系数,测算下一级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资产价格。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6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资产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 (略) 级调整系数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4

西藏自治区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成果自治区级统筹、成果质量把控、项目进度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工作范畴内的相关技术培训、交流、调研。

为保障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阶段将组织多次技术培训、工作交流和实地调研,编制具有较强指导作用的项目设计书。同时,对项目整个生产周期,开展全过程成果质量把控和项目进度管理,保障项目成果质量可靠、完成时间准时

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对项目进行全面统筹,全过程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6月底前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以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0月;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以国家级价格体系为参考,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实施,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立内涵统一、结果可比、覆盖全域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能有效支撑自治区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和国资报告编写等工作

第二标段: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1)更新自治区森林资源均质区域平均价格在 (略) 域国家级均质区域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以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均质区域为单位,抽取各均质区域30%样点县开展林地和林木价格信号采集和更新,评估确定基于基准时点的自治区各均质区域林地和林木平均价格。(2)确定县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调整系数与均价补充采集样点县范围外的区、县森林资源林地和林木交易样点,设置自治区级价格调整系数。根据基准时点 自治区级均质区域林地平均价,用林地自治区级调整系数,修正到均质区域内各县(市、区)林地平均价;根据均质区域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能源林林木单位面积平均价,用林木自治区级调整系数,修正到均质区域内各县(市、区)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能源林的主要树种林木平均价。

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价格修正体系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具体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依据 (略) 域国家级均质区域划分成果表,确定西藏自治区草原资源均质区域。以自治区均质区域为单位,抽取30%的点采集县(市、区),收集基于基准时点的样点采集县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数据及草地流转交易案例,测算、更新均质区域草地平均价格。计算自治区级草地价格调整系数,采用调整系数对均质区域草地平均价格进行修正,测算县级区域草地平均价格。 对邻近均质区域平均价格进行统筹平衡。

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可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县级价格修正体系制定等工作,10月底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并通过验收。具体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勇,吕云川,刘海金,曹叶伟,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第一标段:41520元、第二标段:207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林廓北路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采购人) 谭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0891-*/* 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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