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虎头镇人民政府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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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虎头镇人民政府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事项成立,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终止。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规定计取,按7000元收取,更正为:0。

原公告的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事项成立 供应商无ccc强制认证。

原公告的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0.7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 (略) 通过 通过 53.67 12.00 30.00 95.67 1 1
黑龙江省 (略) 通过 通过 46.33 12.00 26.64 84.97 2 2
(略) 鸡冠区清达物资经销处 通过 通过 44.67 10.00 26.96 81.63 3 3
黑龙江省 (略) 通过 通过 46.00 11.00 21.20 78.20 4
(略) 香坊区纳祥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 通过 通过 45.67 10.00 21.20 76.87 5
(略) 平房区全开日用百货商行 通过 通过 45.00 9.00 21.53 75.53 6
(略) 平房区久协商贸行 通过 通过 12.33 4.00 21.20 37.53 7
黑龙 (略) 通过 通过 0.00 0.00 21.20 21.20 8
黑龙江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略) 道里区顺宏物资经销处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信用中国”、“中国 (略) ”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广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主要商务条款评审不通过
黑龙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虎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虎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锋源 (略)

地址: (略) 香 (略) 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B座13层010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锋源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省锋源 (略)

2024年03月19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事项成立,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终止。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规定计取,按7000元收取,更正为:0。

原公告的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事项成立 供应商无ccc强制认证。

原公告的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0.7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虎头镇新春灯饰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 (略) 通过 通过 53.67 12.00 30.00 95.67 1 1
黑龙江省 (略) 通过 通过 46.33 12.00 26.64 84.97 2 2
(略) 鸡冠区清达物资经销处 通过 通过 44.67 10.00 26.96 81.63 3 3
黑龙江省 (略) 通过 通过 46.00 11.00 21.20 78.20 4
(略) 香坊区纳祥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 通过 通过 45.67 10.00 21.20 76.87 5
(略) 平房区全开日用百货商行 通过 通过 45.00 9.00 21.53 75.53 6
(略) 平房区久协商贸行 通过 通过 12.33 4.00 21.20 37.53 7
黑龙 (略) 通过 通过 0.00 0.00 21.20 21.20 8
黑龙江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略) 道里区顺宏物资经销处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信用中国”、“中国 (略) ”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广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主要商务条款评审不通过
黑龙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虎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虎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锋源 (略)

地址: (略) 香 (略) 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B座13层010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锋源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省锋源 (略)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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