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1结果公示
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1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1)
二、项目编号
CECOM-2024-BDJC-0046/01
三、开标时间
2022年2月27日10:00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深蓝 (略)
投标报价:1,291,81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1,31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 (略)
投标报价:1,450,000元。
五、预中标人及预中标金额
青岛深蓝 (略) ,1,291,815元。
六、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式(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向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海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15A,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海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 系 人:彭女士、黄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e-com.cn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1)
二、项目编号
CECOM-2024-BDJC-0046/01
三、开标时间
2022年2月27日10:00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深蓝 (略)
投标报价:1,291,81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1,31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 (略)
投标报价:1,450,000元。
五、预中标人及预中标金额
青岛深蓝 (略) ,1,291,815元。
六、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式(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向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海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15A,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海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 系 人:彭女士、黄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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