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索引号: | *23Y-*-* | 信息分类: | 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 | (略) 夏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3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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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 | (略) 夏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
名??称: | 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关键词: |
一、项目编号:AHKQ*
二、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施工范围: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项目,现场位于夏阁镇五星社区境内,现场砍伐杨树等约200棵并进行回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期:20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夏阁镇五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夏阁镇五星社区王举村
联系人:周乐平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奇 (略)
地址: (略) (略) 中凯景湖豪庭商铺A
联系人:汤四向
联系方式:*
索引号: | *23Y-*-* | 信息分类: | 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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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略) 夏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3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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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 | (略) 夏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
名??称: | 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关键词: |
一、项目编号:AHKQ*
二、项目名称: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施工范围:S18宁合高速夏阁镇五星社区杨树砍伐项目,现场位于夏阁镇五星社区境内,现场砍伐杨树等约200棵并进行回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期:20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夏阁镇五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夏阁镇五星社区王举村
联系人:周乐平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奇 (略)
地址: (略) (略) 中凯景湖豪庭商铺A
联系人:汤四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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