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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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2

二、项目名称:浙 (略) (略) 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上海汇 (略) (略) 普陀区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919-92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医用内窥镜保修医用内窥镜保修富士内窥镜保修富士内窥镜保修1年富士内窥镜保修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雁,吴勇,沈奕乐(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100-500万元部分按0.88%、500-1000万元部分按0.64%、1000-5000万元部分按0.4%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69.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 (略) (略)

地 址: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际 (略)

地 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飞君、马菊美、孙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2

二、项目名称:浙 (略) (略) 医用内窥镜保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上海汇 (略) (略) 普陀区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919-92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医用内窥镜保修医用内窥镜保修富士内窥镜保修富士内窥镜保修1年富士内窥镜保修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雁,吴勇,沈奕乐(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100-500万元部分按0.88%、500-1000万元部分按0.64%、1000-5000万元部分按0.4%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69.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 (略) (略)

地 址: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际 (略)

地 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飞君、马菊美、孙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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