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口镇贾关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李口镇贾关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

结果公告

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 (略)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HNHY【2024】 03号

1.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睢阳区境内

1.4谈判控制价:*.00元

1.5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1.6工 程 质 量:合格
1.7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

1.8采 购 形 式:竞争性谈判
1.9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2.0采购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4年3月14日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4年3月20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路交叉口北金源公寓1单元6楼601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程世明、秦瑛、李威。

四、谈判结果

经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依据评审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人为:

成交人:河南 (略)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木兰镇乡政府南侧

谈判报价:小写:*.00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项目经理:户竟楠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编号:豫*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睢阳区李口 (略) 内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二 (略) 七号亚星锦和广场1号楼三层306号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0370-*

河南 (略)

2024年3月20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

结果公告

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 (略)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李口镇贾 (略) 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HNHY【2024】 03号

1.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睢阳区境内

1.4谈判控制价:*.00元

1.5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1.6工 程 质 量:合格
1.7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

1.8采 购 形 式:竞争性谈判
1.9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2.0采购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4年3月14日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4年3月20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路交叉口北金源公寓1单元6楼601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程世明、秦瑛、李威。

四、谈判结果

经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依据评审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人为:

成交人:河南 (略)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木兰镇乡政府南侧

谈判报价:小写:*.00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项目经理:户竟楠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编号:豫*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李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睢阳区李口 (略) 内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二 (略) 七号亚星锦和广场1号楼三层306号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0370-*

河南 (略)

2024年3月20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