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3破5号关于莆田市华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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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3破5号关于莆田市华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的公告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的公告

(略)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 (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收到了沈洪文、陈德信、李建清等10名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资料(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详见附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管理人对10名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予以接收并审查。经管理人审查对许国清申报的普通债权予以确认,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对沈洪文、陈德信、李建清、陈金森、廖美同、翁正春、福建省莆田 (略) 、游再望、林金水债权人申报的普通债权不予确认(不予确认理由详见附件一)。

现管理人对上述债权人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各债权人对该笔债权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内容,公示期满未有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该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一: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债权表

附件二: (略) (略) 破产清算案债权异议表


附件一: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金额

不予确认金额

不予确认理由

确认总金额

普通债权金额

劣后债权金额

1

沈洪文

4500.00

0.00

0.00

0.00

0.00

4500.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且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债权形成过程导致管理人对债权真实性无法核查确认,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2

陈德信

*.00

0.00

0.00

0.00

0.00

*.00

3

李建清

*.00

0.00

0.00

0.00

0.00

*.00

4

陈金森

*.00

0.00

0.00

0.00

0.00

*.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合同中*方签字处为游金喜及廖美同, (略) (略) ,无法确认 (略) 有关,且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5

廖美同

*.00

0.00

0.00

0.00

0.00

*.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且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债权形成过程导致管理人对债权真实性无法核查确认,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6

翁正春

*.00

0.00

0.00

0.00

0.00

*.00

7

福建省莆田 (略)

*.00

0.00

0.00

0.00

0.00

*.00

8

游再望

*.00

0.00

0.00

0.00

0.00

*.00

9

林金水

*.00

0.00

0.00

0.00

0.00

*.00

10

许国清

*.00

*.00

*.00

0.00

0.00

0.00

合计

*.00

*.00

*.00

0.00

0.00

*.00


附件二: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异议表

对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具体内容:

填写说明:如对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的,请勾选“?无异议”;如有异

议的,请勾选“?有异议”,并说明具体异议内容。都不填写的,视为

无异议。


债权人:

日期:


附件
(略) 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的公告.docx 下载
, (略) ,莆田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的公告

(略)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 (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收到了沈洪文、陈德信、李建清等10名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资料(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详见附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管理人对10名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予以接收并审查。经管理人审查对许国清申报的普通债权予以确认,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对沈洪文、陈德信、李建清、陈金森、廖美同、翁正春、福建省莆田 (略) 、游再望、林金水债权人申报的普通债权不予确认(不予确认理由详见附件一)。

现管理人对上述债权人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各债权人对该笔债权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内容,公示期满未有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该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一: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债权表

附件二: (略) (略) 破产清算案债权异议表


附件一: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补充申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金额

不予确认金额

不予确认理由

确认总金额

普通债权金额

劣后债权金额

1

沈洪文

4500.00

0.00

0.00

0.00

0.00

4500.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且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债权形成过程导致管理人对债权真实性无法核查确认,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2

陈德信

*.00

0.00

0.00

0.00

0.00

*.00

3

李建清

*.00

0.00

0.00

0.00

0.00

*.00

4

陈金森

*.00

0.00

0.00

0.00

0.00

*.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合同中*方签字处为游金喜及廖美同, (略) (略) ,无法确认 (略) 有关,且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5

廖美同

*.00

0.00

0.00

0.00

0.00

*.00

根据债权人自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且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债权形成过程导致管理人对债权真实性无法核查确认,故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6

翁正春

*.00

0.00

0.00

0.00

0.00

*.00

7

福建省莆田 (略)

*.00

0.00

0.00

0.00

0.00

*.00

8

游再望

*.00

0.00

0.00

0.00

0.00

*.00

9

林金水

*.00

0.00

0.00

0.00

0.00

*.00

10

许国清

*.00

*.00

*.00

0.00

0.00

0.00

合计

*.00

*.00

*.00

0.00

0.00

*.00


附件二: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异议表

对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查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具体内容:

填写说明:如对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的,请勾选“?无异议”;如有异

议的,请勾选“?有异议”,并说明具体异议内容。都不填写的,视为

无异议。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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