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学-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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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学-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MJ-*

项目名称: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信息

3.1投标人名称:海南 (略)

3.2投标人地址: (略) 龙华区金宇 (略) 南沙特色美食街二楼东边商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范围

承接经营管理的企业需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承担学校开设家政课程等服务。提供早、中、晚三餐,能否开设夜宵经营,须经学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服务要求

(一)学校按现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的复函》精神,学校不收取经营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本食堂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和燃气开户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另外,经营者在经营过程需要补充的设备设施一概由经营者自己负责,经营期满后,补充部分的设备设施无偿交给学校。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目前学校刷卡设备由使用光大卡、中行卡提供,所需设备由中标方与该银行协商,费用由银行自理。

(三)经营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经营者应严格按46号文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经营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 (略) 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上调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食品卫生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并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对食堂管理的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

(九)*方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十)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校方配备的设备由校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使用,合同期满后按原清单原好交回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二)委托经营管理者在食堂的经营管理中应按标准化食堂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经营,若未能达到标准化食堂管理的要求,则按合同违约处罚,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中约定。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的,可申请当地有管辖 (略) 裁决。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学期结束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合同,否则将终止执行合同。

服务标准

按招标文件、中标方投标文件、及国家、委托经营合同的约定、以及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实施。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春冬(组长)、张菲菲、陈衍禹、周鹏、唐春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中学

地 址: (略) (略) 街

联系方式:韩老师089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美兰 (略) 2号和风江岸5栋一单元301房

联系方式:陈吉霞、陈钟启、黄华诚0898-*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吉霞、陈钟启、黄华诚

电  话:0898-*


一、项目编号:HNMJ-*

项目名称: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信息

3.1投标人名称:海南 (略)

3.2投标人地址: (略) 龙华区金宇 (略) 南沙特色美食街二楼东边商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范围

承接经营管理的企业需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承担学校开设家政课程等服务。提供早、中、晚三餐,能否开设夜宵经营,须经学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服务要求

(一)学校按现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美伦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的复函》精神,学校不收取经营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本食堂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和燃气开户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另外,经营者在经营过程需要补充的设备设施一概由经营者自己负责,经营期满后,补充部分的设备设施无偿交给学校。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目前学校刷卡设备由使用光大卡、中行卡提供,所需设备由中标方与该银行协商,费用由银行自理。

(三)经营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经营者应严格按46号文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经营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 (略) 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上调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食品卫生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并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对食堂管理的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

(九)*方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十)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校方配备的设备由校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使用,合同期满后按原清单原好交回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二)委托经营管理者在食堂的经营管理中应按标准化食堂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经营,若未能达到标准化食堂管理的要求,则按合同违约处罚,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中约定。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的,可申请当地有管辖 (略) 裁决。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学期结束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合同,否则将终止执行合同。

服务标准

按招标文件、中标方投标文件、及国家、委托经营合同的约定、以及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实施。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春冬(组长)、张菲菲、陈衍禹、周鹏、唐春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中学

地 址: (略) (略) 街

联系方式:韩老师089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美兰 (略) 2号和风江岸5栋一单元301房

联系方式:陈吉霞、陈钟启、黄华诚0898-*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吉霞、陈钟启、黄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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