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水上运输服务/航道管理和养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14: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丽锋、姜能座、林家铭(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滨、黄梦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清县梅 (略) 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家铭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卓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 (略) 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ZZFZ2024招字005号(招标文件编号:ZZFZ2024招字005号)
二、项目名称: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天 (略)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大楼4层401室113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天 (略) | 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闽清大桥桥航标维护 | 1、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的监督及检查下对桥航标进行维护管理。成交供应商在维护中如发现航标失常,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若因航标维护不当引起的航标工作失常(包含且不仅限于设备被盗窃、灯具不亮及亮度不足等异常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对航标的日常巡查、定期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巡查、日常保养、补给电源、电路安全排查及对故障或损坏的航标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等(要求*上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水上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航标电源系统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桥涵标标志牌的维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对仪器存在的各项隐患进行维护,巡查维护及保养后应及时做好相应航标巡查内业资料,于每月1日提交至采购人。 3、若发生台风、洪水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标损坏、飘失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不可抗力因素结束后的24小时内及时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要求台风及洪水过后必须对航标进行全面检查)。 4、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航标易损件、常用件的备品备件工作,确保航标失常时能够及时修复。若航标失常期间,无法及时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同时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做好以上航标相关的《航行通告》手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若因航线变更等原因需对航标进行重新配布,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签订维护合同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 (略) 航道航标管理 (略) 地方海事局,并将维护合 (略) 航道航标管理中心,以便随时监督,确保航标得到及时修复,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以上相关工作。 7、若因国省道移交接养政策需求,闽清大桥和新民大桥将进行置换管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维护服务桥梁替换为新民大桥。 8、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巡查员、电工、维修工等。 | 2年 | 考核评分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丽锋、姜能座、林家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元以下(含*元):1.5%。②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按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户 名:卓知 (略) 福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账 号:*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闽清县梅 (略) 23号
联系方式:林家铭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 (略)
地 址: (略) 晋安 (略) 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黄梦园
电 话: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水上运输服务/航道管理和养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14: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丽锋、姜能座、林家铭(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滨、黄梦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清县梅 (略) 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家铭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卓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 (略) 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ZZFZ2024招字005号(招标文件编号:ZZFZ2024招字005号)
二、项目名称: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天 (略)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大楼4层401室113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天 (略) | 闽清大桥2024年-2025年桥航标维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闽清大桥桥航标维护 | 1、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的监督及检查下对桥航标进行维护管理。成交供应商在维护中如发现航标失常,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若因航标维护不当引起的航标工作失常(包含且不仅限于设备被盗窃、灯具不亮及亮度不足等异常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对航标的日常巡查、定期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巡查、日常保养、补给电源、电路安全排查及对故障或损坏的航标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等(要求*上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水上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航标电源系统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桥涵标标志牌的维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对仪器存在的各项隐患进行维护,巡查维护及保养后应及时做好相应航标巡查内业资料,于每月1日提交至采购人。 3、若发生台风、洪水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标损坏、飘失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不可抗力因素结束后的24小时内及时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要求台风及洪水过后必须对航标进行全面检查)。 4、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航标易损件、常用件的备品备件工作,确保航标失常时能够及时修复。若航标失常期间,无法及时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同时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做好以上航标相关的《航行通告》手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若因航线变更等原因需对航标进行重新配布,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签订维护合同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 (略) 航道航标管理 (略) 地方海事局,并将维护合 (略) 航道航标管理中心,以便随时监督,确保航标得到及时修复,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以上相关工作。 7、若因国省道移交接养政策需求,闽清大桥和新民大桥将进行置换管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维护服务桥梁替换为新民大桥。 8、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巡查员、电工、维修工等。 | 2年 | 考核评分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丽锋、姜能座、林家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元以下(含*元):1.5%。②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按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户 名:卓知 (略) 福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账 号:*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闽清县梅 (略) 23号
联系方式:林家铭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 (略)
地 址: (略) 晋安 (略) 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黄梦园
电 话: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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