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批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第二批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36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初验,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现将2024年第一批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内容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到3月27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略) 505号 邮编*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36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初验,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现将2024年第一批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内容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到3月27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略) 505号 邮编*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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