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
地址:泾县云岭镇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南侧商业综合楼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创兴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铭扬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 (略) 东郡印象1号商住楼(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903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7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蓉;设计项目负责人:段敬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濮阳经济技术开 (略) 建设项目 2、杭州头格、智格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3、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办公综合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北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泾县泾 (略) 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高新 (略) 39号金石柏朗大厦90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5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钢;设计项目负责人:王芳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港高中(勘察设计) 2、 (略) 育才中学扩建一期(设计) 3、翔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略)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省建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略) 广通大厦六楼(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1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高朋;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曼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1912时尚商业街区项目设计 2、NO.宁2021GY01地块 3、海协大厦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略)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中景 (略)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中 (略) 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河南鑫 (略) 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一览表: |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5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4-03-23 14:09:16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3-23 16:17:02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5分
招标人 | 名称: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
地址:泾县云岭镇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南侧商业综合楼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创兴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铭扬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 (略) 东郡印象1号商住楼(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903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7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蓉;设计项目负责人:段敬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濮阳经济技术开 (略) 建设项目 2、杭州头格、智格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3、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办公综合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北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泾县泾 (略) 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高新 (略) 39号金石柏朗大厦90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5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钢;设计项目负责人:王芳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港高中(勘察设计) 2、 (略) 育才中学扩建一期(设计) 3、翔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略) (略) (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省建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 (略) (略) 广通大厦六楼(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1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高朋;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曼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1912时尚商业街区项目设计 2、NO.宁2021GY01地块 3、海协大厦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略)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中景 (略)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中 (略) 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河南鑫 (略) 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一览表: |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5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4-03-23 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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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1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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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2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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