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安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 (略) 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安 (略) 和 (略) 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安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 (略) 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安 (略) 和 (略) 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安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 (略) 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安 (略) 和 (略) 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安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 (略) 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安 (略) 和 (略) 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招标
|
北京中慧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