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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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24006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 (略) (略) 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24006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 (略) (略) 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24006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 (略) (略) 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ZHZL-MASHX-F-24006

二、项目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靓马 (略)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马鞍山绿意创意产业园2栋13-1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长江禁采砂监管无人机机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人:张俊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 (略)

地址: (略) (略) 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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