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车架12米激光切割生产线-自动上下料与分拣输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车架12米激光切割生产线-自动上下料与分拣输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DFLQ-FW-16-03-62-*
二、项目名称:车架12米激光切割生产线-自动上下料与分拣输送项目
三、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与12m激光切割主机配套的自动上下料装置、输送装置、废边顶升装置和自动分拣装置等部分内容。
四、招标结果:
拟中标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投标报价(含税) | 人民币*佰**万零*仟*佰零*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建良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柳州三 (略) |
投标报价(未税)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陈泽伟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无锡 (略) |
投标报价(未税) | 人民币*佰零*万*仟*佰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虞凯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略)
招标人联系人:李宏整
联系电话:0772-*/*
联系邮箱:*@*flzm.com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077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异议邮箱:*@*flzm.com
一、项目编号:DFLQ-FW-16-03-62-*
二、项目名称:车架12米激光切割生产线-自动上下料与分拣输送项目
三、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与12m激光切割主机配套的自动上下料装置、输送装置、废边顶升装置和自动分拣装置等部分内容。
四、招标结果:
拟中标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投标报价(含税) | 人民币*佰**万零*仟*佰零*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建良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柳州三 (略) |
投标报价(未税)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陈泽伟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无锡 (略) |
投标报价(未税) | 人民币*佰零*万*仟*佰元(¥*.00) | |
项目负责人 | 虞凯 | |
交货期限 | 按照标书要求完成各交付节点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略)
招标人联系人:李宏整
联系电话:0772-*/*
联系邮箱:*@*flzm.com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077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异议邮箱:*@*flz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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