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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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略) 东坡区秦家镇盘鳌社区光明山 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略) (略) 内。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 (略) (略) 内。 2.医疗废物处理清运处理:每天准时到服务地点接运医疗废物,并提供中转桶,最迟到达时间不超过08:00。 3.医疗 (略) 线:供应商应按照就近、集中和科学合理原则, (略) 线和收集地点,使用专用标识的准用运输车辆,严格按 (略) 线、时间和收集点,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废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4.车辆消毒要求:每天分别对车体、车厢内和转运箱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并提供记录给采购人备查。 5.交接工作: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按照各自程序备案。 6.安全责任:医疗废物交接后,医疗废物抛洒、卸漏,若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责任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质量要求:转运和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一年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再支付剩余50%服务款,采购人的每一次付款均以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向其开具足额正规发票为必要条件,成交供应商迟延开具发票的,采购人的付款期限随之顺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供服务。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如出现危险事故可按应急预案要求规范处理。 5.如合同到期采购人未完成下一年度采购,合同延期,*方不得擅自停止服务,延期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医废处置费=编制床位数×床位单价×使用天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进行收运和处置。 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静、赵兰、岳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政府采购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岷东大道 (略) 北楼11楼A区1106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xtgc01

电话:028-*

四川玄同工程 (略)

2024年03月27日


一、项目编号:N*5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略) 东坡区秦家镇盘鳌社区光明山 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略) (略) 内。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 (略) (略) 内。 2.医疗废物处理清运处理:每天准时到服务地点接运医疗废物,并提供中转桶,最迟到达时间不超过08:00。 3.医疗 (略) 线:供应商应按照就近、集中和科学合理原则, (略) 线和收集地点,使用专用标识的准用运输车辆,严格按 (略) 线、时间和收集点,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废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4.车辆消毒要求:每天分别对车体、车厢内和转运箱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并提供记录给采购人备查。 5.交接工作: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按照各自程序备案。 6.安全责任:医疗废物交接后,医疗废物抛洒、卸漏,若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责任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质量要求:转运和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一年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再支付剩余50%服务款,采购人的每一次付款均以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向其开具足额正规发票为必要条件,成交供应商迟延开具发票的,采购人的付款期限随之顺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供服务。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如出现危险事故可按应急预案要求规范处理。 5.如合同到期采购人未完成下一年度采购,合同延期,*方不得擅自停止服务,延期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医废处置费=编制床位数×床位单价×使用天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进行收运和处置。 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静、赵兰、岳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政府采购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岷东大道 (略) 北楼11楼A区1106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xtgc01

电话:028-*

四川玄同工程 (略)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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