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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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平潭 (略) (略)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层联系人: 潘先生电 话: 0591-*.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5层邮 编:*联系人: 廖工电 话:059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工电 话:0591-*附件:无廖廖 木木 林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内容: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一、项目编号:*
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福建太和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722-727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
自合同签
按照招标
按照招标
1
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
订之日起
项
目(二次)
365日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兰、曹俊华、林可华(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额: 1.01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平潭 (略) (略)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层
联系人: 潘先生
电 话: 0591-*
2.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5层
邮 编:*
联系人: 廖工
电 话: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 话:0591-*
附件:
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廖 木 林廖 木 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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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平潭 (略) (略)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层联系人: 潘先生电 话: 0591-*.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5层邮 编:*联系人: 廖工电 话:059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工电 话:0591-*附件:无廖廖 木木 林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内容: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一、项目编号:*
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福建太和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722-727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
自合同签
按照招标
按照招标
1
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
订之日起
项
目(二次)
365日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兰、曹俊华、林可华(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额: 1.01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平潭 (略) (略)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层
联系人: 潘先生
电 话: 0591-*
2.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 (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5层
邮 编:*
联系人: 廖工
电 话: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 话:0591-*
附件:
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廖 木 林廖 木 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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