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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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WYGZ*D

二、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工控 (略) (略) 荔湾区白鹤洞观鹤五巷4-8号首层 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工控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海珠 (略) 74号首层102房部分建筑面积116.65平方米、首层101房部分建筑面积19.29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2384.28平方米,合计2520.22 米。 按要求提供 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租赁期2年 按要求提供 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海彬、孙涛、何珊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相应类别”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相应类别为服务类,评审费另计。
服务类:0-*,1.5%;*-*,0.8%,500-*,0.45%。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工控 (略) 通过 通过 3,*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2、说明:
(1)本项目于2024年1月18日在中国 (略) 、广 (略) 及广东 (略) 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仅有“广州工控 (略) ”一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有“广州工控 (略) ”一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失败。
(2)本项目在公开招标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任何意见,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质疑或异议。
(3)经了解,“广州工控 (略) ”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目前的场地提供服务商,其提供的场地地理位置和面积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符合业务服务用房开展办公的条件。同时续租现有场地有利于群众办事便利,免去搬迁的时间和费用,更好地节约成本。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为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正常办公,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已参与投标的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越 (略) 28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 (略) 374-3尚峰国际2610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

广东 (略)

2024年03月28日


一、项目编号:GDWYGZ*D

二、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工控 (略) (略) 荔湾区白鹤洞观鹤五巷4-8号首层 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工控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海珠 (略) 74号首层102房部分建筑面积116.65平方米、首层101房部分建筑面积19.29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2384.28平方米,合计2520.22 米。 按要求提供 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租赁期2年 按要求提供 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海彬、孙涛、何珊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相应类别”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相应类别为服务类,评审费另计。
服务类:0-*,1.5%;*-*,0.8%,500-*,0.45%。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工控 (略) 通过 通过 3,*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2、说明:
(1)本项目于2024年1月18日在中国 (略) 、广 (略) 及广东 (略) 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仅有“广州工控 (略) ”一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有“广州工控 (略) ”一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失败。
(2)本项目在公开招标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任何意见,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质疑或异议。
(3)经了解,“广州工控 (略) ”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服务用房目前的场地提供服务商,其提供的场地地理位置和面积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符合业务服务用房开展办公的条件。同时续租现有场地有利于群众办事便利,免去搬迁的时间和费用,更好地节约成本。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为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正常办公,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已参与投标的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越 (略) 28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 (略) 374-3尚峰国际2610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

广东 (略)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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