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成交公告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7:0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赵豫闽、卢振沪、刘剑清(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博、郑雯青、鄢晨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刘剑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南屿镇水西林1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博、郑雯青、鄢晨娜: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FJJSZB-X-*(招标文件编号:FJJSZB-X-*)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曾井 (略) 123-44号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略) | 五座电动巡逻车;两轮电动巡逻车 | 骏捷;中铃海戈牌 | JD-500A;HG1500DT-9 | 3部;6辆 | *;43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豫闽、卢振沪、刘剑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服务费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③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账号:*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询价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刘剑清:*
联系方式:南屿镇水西林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袁博、郑雯青、鄢晨娜: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雯青、鄢晨娜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7:0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赵豫闽、卢振沪、刘剑清(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博、郑雯青、鄢晨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刘剑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南屿镇水西林1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博、郑雯青、鄢晨娜: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FJJSZB-X-*(招标文件编号:FJJSZB-X-*)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执法队采购电动巡逻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曾井 (略) 123-44号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略) | 五座电动巡逻车;两轮电动巡逻车 | 骏捷;中铃海戈牌 | JD-500A;HG1500DT-9 | 3部;6辆 | *;43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豫闽、卢振沪、刘剑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服务费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③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账号:*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询价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刘剑清:*
联系方式:南屿镇水西林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袁博、郑雯青、鄢晨娜: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雯青、鄢晨娜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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