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江南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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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江南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 d5e3b2dd-f882-44c8-9654-957a99181cdc ** 09:3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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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飞彩办事处梅溪路 518 (略) 第十二中学(城西校区内)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为公司所在地提供日常保洁、道路及场地清扫、降尘、洒水工作、厂区水沟及沉淀池清理、厂房冲洗、道路喷淋日常维护、厂区地磅表面清扫工作、地磅底部淤泥冲洗工作等服务。

服务标准: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杜玉泉、王国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林镇沙埠村石灰窑组、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梅林镇沙埠村石灰窑组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周先生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3、最后报价书

附件链接:http://**_BAzVWIDzrouQcniei6Q

提取码:6Z69

,安徽, (略) , (略) ,宣城,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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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飞彩办事处梅溪路 518 (略) 第十二中学(城西校区内)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为公司所在地提供日常保洁、道路及场地清扫、降尘、洒水工作、厂区水沟及沉淀池清理、厂房冲洗、道路喷淋日常维护、厂区地磅表面清扫工作、地磅底部淤泥冲洗工作等服务。

服务标准: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杜玉泉、王国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林镇沙埠村石灰窑组、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梅林镇沙埠村石灰窑组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周先生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3、最后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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