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智平方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 (略) 香格里拉花园国际中心办1116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电驱动总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JLZZGS002 数量:1台 单价:*元 名称2:故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JLZZGS001 数量:1台 单价:*元 名称3: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几何G6(定制版)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虎号(组长)、桑胜波、王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综合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地 址: (略) 埇桥区大学 (略) 委党校西侧
联系方式:王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结果公告
0天0小时21分
0天0小时0分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智平方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 (略) 香格里拉花园国际中心办1116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电驱动总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JLZZGS002 数量:1台 单价:*元 名称2:故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JLZZGS001 数量:1台 单价:*元 名称3: (略) 品牌(如有):百通科信 规格型号:几何G6(定制版)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虎号(组长)、桑胜波、王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综合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地 址: (略) 埇桥区大学 (略) 委党校西侧
联系方式:王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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