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二期设备购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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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二期设备购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中标通知书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建设单位 (略) 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铁西区 建设地点 (略) 铁西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山东福 (略) 韩军 *.*元 90日历天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90.5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山东福 (略) (略) 浙江海 (略)
项目负责人 韩军 刘德全 张秋雅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评审得分 90.53 78.21 76.59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山东福 (略) (略) 浙江海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辽宁 (略) 22.其他;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要求,使用不必要的或修饰性的特殊格式。废标条款: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张馨元 签于 2024/04/09 11:18:18
张馨元 签于 2024/04/09 11:18:49
中标通知书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铁西区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建设单位 (略) 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铁西区 建设地点 (略) 铁西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山东福 (略) 韩军 *.*元 90日历天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90.5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山东福 (略) (略) 浙江海 (略)
项目负责人 韩军 刘德全 张秋雅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评审得分 90.53 78.21 76.59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山东福 (略) (略) 浙江海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辽宁 (略) 22.其他;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要求,使用不必要的或修饰性的特殊格式。废标条款: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张馨元 签于 2024/04/09 11:18:18
张馨元 签于 2024/04/09 11: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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