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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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区汇景花园南苑二期31幢106、106复式107、107复式108、108复式

成交金额:**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区域的维修维护项目,服务内 (略) 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科大厦、市民广场、和谐园机关食堂等办公场所办公用房及公共部位地砖、门窗、内外墙、屋顶、管道、玻璃等破损维修及办公用房必要改造。

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负责巡查、上报、维修,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实行日常考勤。

2、由于维修场所比较多且分散,如遇需要维修维护的地方,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指令后,需要配合:①委派至少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勘查;②保证7×24小时的电话畅通,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维修工作;③本项目质保服务期为2年。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格式自拟),承担和负责管理期内自身和第三方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受相关行业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要求协助处理。

4、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方案、服务方案等对成交人的日常服务进行严格管理及考核。

服务时间:180天。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露、沈德辉、王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文汇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区汇景花园南苑二期31幢106、106复式107、107复式108、108复式

成交金额:**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区域的维修维护项目,服务内 (略) 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科大厦、市民广场、和谐园机关食堂等办公场所办公用房及公共部位地砖、门窗、内外墙、屋顶、管道、玻璃等破损维修及办公用房必要改造。

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负责巡查、上报、维修,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实行日常考勤。

2、由于维修场所比较多且分散,如遇需要维修维护的地方,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指令后,需要配合:①委派至少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勘查;②保证7×24小时的电话畅通,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维修工作;③本项目质保服务期为2年。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格式自拟),承担和负责管理期内自身和第三方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受相关行业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要求协助处理。

4、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方案、服务方案等对成交人的日常服务进行严格管理及考核。

服务时间:180天。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露、沈德辉、王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文汇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

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区汇景花园南苑二期31幢106、106复式107、107复式108、108复式

成交金额:**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区域的维修维护项目,服务内 (略) 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科大厦、市民广场、和谐园机关食堂等办公场所办公用房及公共部位地砖、门窗、内外墙、屋顶、管道、玻璃等破损维修及办公用房必要改造。

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负责巡查、上报、维修,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实行日常考勤。

2、由于维修场所比较多且分散,如遇需要维修维护的地方,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指令后,需要配合:①委派至少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勘查;②保证7×24小时的电话畅通,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维修工作;③本项目质保服务期为2年。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格式自拟),承担和负责管理期内自身和第三方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受相关行业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要求协助处理。

4、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方案、服务方案等对成交人的日常服务进行严格管理及考核。

服务时间:180天。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露、沈德辉、王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文汇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市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区汇景花园南苑二期31幢106、106复式107、107复式108、108复式

成交金额:**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维修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行政中心内部、和谐园食堂、政务中心、农科大厦、市民广场等服务范围内区域的维修维护项目,服务内 (略) 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科大厦、市民广场、和谐园机关食堂等办公场所办公用房及公共部位地砖、门窗、内外墙、屋顶、管道、玻璃等破损维修及办公用房必要改造。

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负责巡查、上报、维修,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供维修管理人员实行日常考勤。

2、由于维修场所比较多且分散,如遇需要维修维护的地方,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指令后,需要配合:①委派至少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勘查;②保证7×24小时的电话畅通,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维修工作;③本项目质保服务期为2年。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格式自拟),承担和负责管理期内自身和第三方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受相关行业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要求协助处理。

4、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方案、服务方案等对成交人的日常服务进行严格管理及考核。

服务时间:180天。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露、沈德辉、王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文汇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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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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