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和县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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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和县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和人防许决〔2024〕5号

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和县全民健身中心补短板项目—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86号)第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规定,依法修建*类6级防空地下室×××平方米(报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公司)行政许可申请。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和人防许决〔2024〕5号

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和县全民健身中心补短板项目—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86号)第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规定,依法修建*类6级防空地下室×××平方米(报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公司)行政许可申请。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和人防许决〔2024〕5号

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和县全民健身中心补短板项目—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86号)第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规定,依法修建*类6级防空地下室×××平方米(报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公司)行政许可申请。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和人防许决〔2024〕5号

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和县全民健身中心补短板项目—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教学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86号)第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规定,依法修建*类6级防空地下室×××平方米(报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公司)行政许可申请。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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