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前期咨询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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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前期咨询费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前期咨询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秋、武彦林、董国伟
总成交金额 ¥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蜀隽、施周艳
项目联系电话 *-800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蜀隽、施周艳 *-800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磋商文件.zip

一、项目编号:HF24-0170(招标文件编号:HF24-0170)

二、项目名称:前期咨询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鹏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虹口区柳营路125号17层1708-9室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鹏安 (略) 前期咨询费 通过本项目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优化电子证照数据服务,实现部门内部及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详见磋商文件 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要求开展需求调研,详见磋商文件 自项目规划启 (略) 发改委正式批复止。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咨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秋、武彦林、董国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双方协商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专家组磋商谈判,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上海鹏安 (略) 为成交供应商。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邮编:*,联系电话:*-8007)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在此,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及上海 (略)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地址: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肖蜀隽、施周艳 *-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蜀隽、施周艳

电 话:  *-80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前期咨询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秋、武彦林、董国伟
总成交金额 ¥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蜀隽、施周艳
项目联系电话 *-800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蜀隽、施周艳 *-800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磋商文件.zip

一、项目编号:HF24-0170(招标文件编号:HF24-0170)

二、项目名称:前期咨询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鹏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虹口区柳营路125号17层1708-9室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鹏安 (略) 前期咨询费 通过本项目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优化电子证照数据服务,实现部门内部及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详见磋商文件 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要求开展需求调研,详见磋商文件 自项目规划启 (略) 发改委正式批复止。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咨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秋、武彦林、董国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双方协商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专家组磋商谈判,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上海鹏安 (略) 为成交供应商。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邮编:*,联系电话:*-8007)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在此,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及上海 (略)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法制总队     

地址: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肖蜀隽、施周艳 *-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蜀隽、施周艳

电 话:  *-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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