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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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2024]N0203

河南 (略) 受委托就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1.2招标编号:HNZB[2024]N0203

1.3项目概况:

郑 (略)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运行维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外围设备提供日常的运维、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的缴纳和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安部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1.6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

1.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外围设备的日常运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监控与巡检、故障处理及维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定期清洁、安全加固及参数调优、资产管理、运维资料管理、前端点位拆除与迁移等服务。

2.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的缴纳和相关服务,涉及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缴纳的取电点共计1369处。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日。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日

评标地点:河南 (略) 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公示信息

排序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00

五、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郑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19层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黄本立、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联系方式:037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郑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0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招标编号:HNZB[2024]N0203

河南 (略) 受委托就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1.2招标编号:HNZB[2024]N0203

1.3项目概况:

郑 (略)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运行维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外围设备提供日常的运维、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的缴纳和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安部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1.6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

1.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外围设备的日常运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监控与巡检、故障处理及维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定期清洁、安全加固及参数调优、资产管理、运维资料管理、前端点位拆除与迁移等服务。

2.郑 (略)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的缴纳和相关服务,涉及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缴纳的取电点共计1369处。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日。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日

评标地点:河南 (略) 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公示信息

排序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00

五、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郑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19层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黄本立、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联系方式:037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郑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0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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