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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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评审结果公示

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

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 (略) 受某单位委托,就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评审采取最低评审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

2.项目编号:*-0058

3.评审时间:2024年4月8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船奥蓝托 (略) ,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索辰 (略) ,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苏州同元 (略) ,报价*.00元。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安徽, (略) ,上海,无锡,苏州,合肥,0551-

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

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 (略) 受某单位委托,就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评审采取最低评审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指挥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补充采购项目(四次)

2.项目编号:*-0058

3.评审时间:2024年4月8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船奥蓝托 (略) ,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索辰 (略) ,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苏州同元 (略) ,报价*.00元。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安徽, (略) ,上海,无锡,苏州,合肥,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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