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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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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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017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亳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希夷大道109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佰零*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月通信套餐服务、提供移动警务终端、部省对接联调、安全接入、注册发机、日常运维等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东辰、王猛、任坤、梅长青、郝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3963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唐军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蒙城县 (略) 符合性检查未通过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路东 100 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 址: (略)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张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pdf

3.信誉信誉.pdf

4.业绩业绩.pdf

5.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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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017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亳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希夷大道109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佰零*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月通信套餐服务、提供移动警务终端、部省对接联调、安全接入、注册发机、日常运维等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东辰、王猛、任坤、梅长青、郝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3963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唐军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蒙城县 (略) 符合性检查未通过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路东 100 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 址: (略)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张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蒙城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pdf

3.信誉信誉.pdf

4.业绩业绩.pdf

5.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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