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 (略) 审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提升了资产管理和运行效率:一是*续出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产纳入“资产云”平台中,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资产基础数据质量;三是近几年努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确权登记工作,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盘活国有资产。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统计、资产管理及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并予以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信息统计上报不准确。
经联合抽查发现,一是资产信息变化后相关部门未衔接处置;二是资产现状改变未更新信息;三是上报较随意;四是历史数据未进一步核实。
(二)建设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个别单位资产已交付使用多年,由于未结清工程尾款、工程未办理财务决算等历史原因,而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三)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外投资收益未结算;二是被投资企业已不存在或没经营。
三、审计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明晰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细化管理措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有关单位要加大资产清查核实力度,做到家底清楚,并规范资产出租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有关单位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积极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力争转化为收益性资产。四是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束后,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 (略) 审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提升了资产管理和运行效率:一是*续出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产纳入“资产云”平台中,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资产基础数据质量;三是近几年努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确权登记工作,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盘活国有资产。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统计、资产管理及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并予以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信息统计上报不准确。
经联合抽查发现,一是资产信息变化后相关部门未衔接处置;二是资产现状改变未更新信息;三是上报较随意;四是历史数据未进一步核实。
(二)建设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个别单位资产已交付使用多年,由于未结清工程尾款、工程未办理财务决算等历史原因,而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三)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外投资收益未结算;二是被投资企业已不存在或没经营。
三、审计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明晰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细化管理措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有关单位要加大资产清查核实力度,做到家底清楚,并规范资产出租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有关单位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积极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力争转化为收益性资产。四是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束后,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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