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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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XP[GK]*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隆力德 (略) 厦门软件园 (略) 18号501室 5,* 86.35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杭州 (略)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466-1号 3,* 91.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服务类(厦门隆力德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运维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采购包2(2024-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

服务类(杭州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4-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 四个交通站进行常规六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系统、非*烷总烃分析仪及黑碳分析仪的运维服务工作。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运维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常规六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系统、非*烷总烃分析仪及黑碳分析仪的运维服务工作。 3,*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杰儒 、 林清泓
评审专家: 杨福民 、 肖明华 、 黄慧珍 、 石泰山 、 陈淑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服务:基数≤*元部分,按1.5%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8%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45%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25%计取;*<基数≤*万元部分,按0.1%计取;*万<基数≤*万元部分,按0.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缴款账户:鑫磐泰(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金榜支行,账号:*283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4.*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3.*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鑫磐泰(福建) (略)

地址: (略) 165号125单元B区、175号102单元之办公室1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女士

电话:*

鑫磐泰(福建) (略)

2024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编号:[*]XP[GK]*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隆力德 (略) 厦门软件园 (略) 18号501室 5,* 86.35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杭州 (略)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466-1号 3,* 91.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服务类(厦门隆力德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4-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运维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采购包2(2024-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

服务类(杭州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4-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 四个交通站进行常规六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系统、非*烷总烃分析仪及黑碳分析仪的运维服务工作。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运维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常规六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系统、非*烷总烃分析仪及黑碳分析仪的运维服务工作。 3,*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杰儒 、 林清泓
评审专家: 杨福民 、 肖明华 、 黄慧珍 、 石泰山 、 陈淑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服务:基数≤*元部分,按1.5%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8%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45%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25%计取;*<基数≤*万元部分,按0.1%计取;*万<基数≤*万元部分,按0.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缴款账户:鑫磐泰(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金榜支行,账号:*283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026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维辅助性工作项目:4.*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026年空气质量监测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运维辅助性工作:3.*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鑫磐泰(福建) (略)

地址: (略) 165号125单元B区、175号102单元之办公室1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女士

电话:*

鑫磐泰(福建) (略)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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