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坤瑞大厦8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角*分(小写:*.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薇菜移栽、路侧护岸、护岸压顶、地坪硬化、冷库、梯田整理、C20埋石砼护岸、浆砌石护岸基础、路基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徐静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志源、梁勇、付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7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寨县燕子河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坤瑞大厦8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角*分(小写:*.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薇菜移栽、路侧护岸、护岸压顶、地坪硬化、冷库、梯田整理、C20埋石砼护岸、浆砌石护岸基础、路基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徐静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志源、梁勇、付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7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寨县燕子河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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