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加气块、砂浆、砖年度框架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加气块、砂浆、砖年度框架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 (略)
发布时间:2024-04-22 12:23:3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19 09: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
加气块、砂浆、砖年度框架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自购物资(加气块、砂浆、砖)集中采购年度框架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24-20)工作,已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整,在公司118会议室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日,招标公告媒体:中国 (略) (http://**)及 (略) (http://**)。
二、拟中标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做出以下候选人推荐:
招标编号:*-2024-20加气块(JQK01包件)中标入围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湖北 (略) | 19,* | 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 | |
2 | 湖北卓 (略) | 20,* | 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 | |
3 | 武汉鑫 (略) | 21,* | 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 |
招标编号:*-2024-15 砂浆 (SJ02包件)中标入围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武 (略) | 16,* | 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 | |
2 | 湖北盛合 (略) | 16,* | 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 | |
3 | 湖北 (略) | 18,* | 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 |
砖(Z03包件):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综合评审,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三、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始,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部门举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武昌 (略) 47号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27-*
2024年4月22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 (略)
发布时间:2024-04-22 12:23:3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19 09: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
加气块、砂浆、砖年度框架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自购物资(加气块、砂浆、砖)集中采购年度框架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24-20)工作,已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整,在公司118会议室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日,招标公告媒体:中国 (略) (http://**)及 (略) (http://**)。
二、拟中标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做出以下候选人推荐:
招标编号:*-2024-20加气块(JQK01包件)中标入围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湖北 (略) | 19,* | 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 | |
2 | 湖北卓 (略) | 20,* | 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 | |
3 | 武汉鑫 (略) | 21,* | 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 |
招标编号:*-2024-15 砂浆 (SJ02包件)中标入围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武 (略) | 16,* | 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 | |
2 | 湖北盛合 (略) | 16,* | 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 | |
3 | 湖北 (略) | 18,* | 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 |
砖(Z03包件):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综合评审,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三、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始,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部门举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武昌 (略) 47号中铁十一局集团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27-*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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